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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縣政府勞工局 徵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4名 | 註冊才能張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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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tvra | 張貼於: 2009/1/6 19:10 |
版主 ![]() ![]() 註冊日: 2006/8/1 來自: 張貼數: 140 |
臺北縣政府勞工局 徵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4名 名 額: 4名
資格條件: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: 一、領有社會工作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物理治療師、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。 二、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,擔任全職就業服務員、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者。 三、大專校院社會工作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特殊教育、心理輔導、勞工關係、企業管理或人力資源發展之相關科系所畢業,或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,擔任全職就業服務員、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者。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於進用後一年內,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三十六小時以上,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,始得繼續提供服務。 工作項目: 辦理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業務 工作地址: 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1段161號7樓 聯絡方式: 1.須檢具文件:請檢具簡歷表(詳述學經歷及附相關證明文件)、身分證影本、聯絡電話學歷證件影本。 2.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8年01月08日止(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)。 3.信封上請註明『參加暫僱人員甄試』字樣。 4.意者請備齊資料,逕送本府7樓『台北縣政府勞工局局長室陳秀珍收』。 5.聯絡電話:(02)29603456轉657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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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vra | 2009/1/6 19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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